海事大数据应用现状、前景及对策
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13日
随着互联网、物联网、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日益加快,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。大数据的重要价值,在于通过对大数据的专业化技术分析和处理,从而促进国家治理、行业管理、组织决策、社会发展等变革和创新。海事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保护水上运输生命线畅通的重要职责。海事部门不仅拥有大量权威的海事数据资源,同时也有着强烈的数据应用需求。大数据时代所酝酿的变革,将直接影响着未来海事监管的发展进程。在大数据时代,如何使海事大数据发挥其应有的价值,促进海事监管和服务模式创新,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新课题。
1 我国海事大数据应用现状
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,我国海事部门的管理从最初的“流汗式”,到各种现代化监控手段的应用,再到明确提出建设“智慧海事”,在理念、体制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步伐从未停止过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海事部门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,利用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理念,全面推动“智慧海事”建设,在业务应用、安全监管、应急管理、航海保障、公共服务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。
当前,我国海事大数据应用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,应用水平和应用层次相对较低。未来海事大数据应用推进还面临着诸多挑战:(1)缺少全局性、系统性的海事大数据应用专项规划,相应行动计划和方案尚未出台,难以有效适应海事科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;(2)海事大数据生态体系尚不健全,数据开放难、共享难、多源异构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,仍存在一定的“数据孤岛”和“数据链断点”现象,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;(3)海事大数据应用尚停留在相关理论和应用模式的初级探索层面,成熟应用服务体系尚未形成;(4)缺乏深度挖掘海事大数据价值的系统性技术手段,在数据计算、可视化、结果呈现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技术难题。此外,数据法律责任、数据安全和标准规范、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也值得关注。
2 我国海事大数据应用前景展望
2.1 有力支撑海事管理部门各层面的决策,进一步提升海事决策科学化水平
大数据的应用极大地拓展了海事部门决策的信息边界和条件,并促进决策方法的创新。未来,随着海事信息与大数据的融合深化,基于数据的“事实”将会成为海事部门各层面决策的重要依据,使数据成为真正的“决策人”。基于对数据专业化分析后得出的“客观判断”,将成为海事部门科学决策、精准决策和有效决策的重要支撑。
2.2 促进海事管理跨部门数据共享、业务协同,进一步推动海事监管和服务模式创新
海事管理涉及人、船、环境及其他相关机构等方面。高效、科学的海事管理离不开多部门、多领域的业务协同与精准数据的关联支撑。大数据将有助于突破政府各部门、政府与公众之间的“数据孤岛”和“数据链断点”,促进实现数据共享开放及业务协同。
2.3 促进海事部门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,助力“服务型海事管理”建设
在水运业高度市场化的今天,水运市场主体对海事部门的诉求不仅仅是单纯的安全管理,更需要一体化的监管服务。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,数据挖掘必然更加深入和精细,使得“随需所想”的推送式海事公共服务成为可能。基于一系列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各种信息被有效整合,更有利于完善海事部门的服务内容和方式,促进“服务型海事管理”建设。
2.4 进一步增强海事部门应急管理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
基于对各种现代科技手段所采集数据的综合分析,海事部门可准确地掌握水上交通环境状态、船舶动态,预知各种船舶动态、到港情况,并优化监管和服务方案,消除事故隐患。海事部门可基于大数据实现全过程监控和风险源头把控,达到“预控型”监管的目的。同时,利用大数据也可还原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,以便应急处置和事后分析。
2.5 促进海事大数据社会价值的拓展和延伸
海事部门所掌握的数据,不应仅局限在业务管理上,更应用在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上。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,有序、有效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数据库,让各相关方可以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有价值的信息。未来,无论在海事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、效率提升方面,还是在社会功能服务提供方面,海事大数据应用都可能会带来一场华丽的变革。
3 推进我国海事大数据应用的对策和建议
3.1 从顶层视角做好海事大数据战略规划,适时出台专项指导意见
将海事行业作为整体统一考虑,打破传统的地域和行政界限。全面梳理和评估海事数据资源状况,以前瞻性、战略性、全局性眼光,统筹谋划海事大数据应用顶层架构。明确海事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战略目标、阶段目标、重点任务和重要里程碑。
3.2 找准关键环节和突破口,大力推进海事大数据示范应用
以海事监管和服务的重要领域为大数据应用的突破口,在安全监管、通航环境评估、情景应急、船舶信息服务、决策支持等重要且数据量大的应用方面,推动海事大数据融合和创新应用。
3.3 加快搭建统一的海事大数据云服务平台,完善平台运行机制。
针对海事服务对象流动性强、跨部门多、环节多等特点,充分利用云计算、大数据技术,整合现有的网络、通信、平台和数据资源,构建全国统一的海事大数据云服务平台。结合海事业务特点和管理目标,对平台的架构、功能、数据源、应用模式、运维方式等进行顶层规划设计,逐步建立“部门-云平台-部门”数据共享交换模式。
3.4 拓展和延伸海事数据社会价值,推进海事大数据应用创新和突破
在船舶动态监控数据中心和“一系统两平台”建设的基础上,进一步推动海事数据资源的聚集、整合和深度应用,大力延伸和拓展海事大数据的社会价值。
3.5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推进海事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加工再利用
密切关注大数据影响下的全球海事发展动态,洞察大数据应用相关规律,力争在海事大数据平台级应用及服务上实现突破。充分利用科研团体、平台服务商及其他社会力量等社会资源,推进海事数据资源深加工和再利用,进一步提升海事数据资源的社会价值。
3.6 优化海事大数据应用生态环境,构建完善海事大数据生态产业链
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数据战略及数据服务意识,将“数据”真正融入到海事部门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中,逐步建立“拿数据说话”的绩效评估机制。树立海事大数据“生态”理念,从数据生产、管理、应用、服务等方面,加快构建完善海事大数据生态产业链。
3.7 大力培育海事大数据应用专业人才队伍
以海事大数据相关研发和应用项目为载体,多渠道、多方式培养海事大数据应用专业人才和跨界复合型人才,着力培育一批资深的海事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工程师。积极开展面向海事监管和服务人员的大数据应用培训,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。加强对外交流合作,充分利用国内海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“外脑”资源,建立常态的协作交流机制,促进打造海事大数据应用创新团队,为海事大数据应用提供人才保障。
(文章来源: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)